第二十二章
时间就像脱了缰的野马一般狂奔在岁月的草原上,季节如走马灯似的不断变化,春去秋来,时光变换,见证了每个人的改变,将人们的风韵沉淀在已逝的岁月里。
忙忙碌碌的平淡生活,转眼间又快到了年底,明家多了三个孩子,添了一个大人,瞬间从一个小家庭变成了人丁旺盛的大家。曼丽出了月子后,就在家里专心的带孩子,明镜也总算有时间去忙碌自己的婚礼。
这个婚礼因为曼丽的生产而被推到了年底,一家人一直围着两个孩子转,明镜婚礼的准备工作自然就变慢了。好在顾轩是个明事理的人,并不在意这些。
明镜本来并没有打算办这个婚礼,觉得自己的年纪大了,这种事情就不想搞得那么复杂。可是明台不依,大姐为这个家辛苦了半辈子,他希望能让她在好不容易得到的爱情上有一个完美的情节,不求像童话般美好,也希望有一个难忘的回忆。
明楼和明诚赞同明台的想法,明镜挨不过几个弟弟的游说,自然也就同意了,于是,在忙完了孩子的事情后,明家算是正式进入了替明镜准备婚礼的日程,基本上除了必须要明镜做决定的事情,其他的所有事情几个弟弟全都代劳了,明镜第一次觉得自己可以这么省心,于是她也便安闲的在家里陪着曼丽。让几个男人在外面忙碌。
有过之前明台婚礼的经验,现在筹备明镜的婚礼变得容易多了,至少不像之前那样满大街的乱转,不知道该去哪一家。明诚和明楼负责场地,明台则负责食品,服装方面自然就交给了专业人士顾轩,他给明镜设计的礼服也早就做好了。就等着到时候给明镜一个惊喜。
在经历过泥泞不堪后,越简单的事情反倒越弥足珍贵。所以,婚礼自然也不会太复杂,和明台的一样,简单的西式婚礼,草坪上的朋友聚会,小教堂内的圣歌便已经足够为这一段平实又难得的爱情鉴定。对于这样设计明镜也是满意的。
在婚礼之前明镜提出了一个要求,她想去拍一张全家福,明家又多了人口,所以这次的全家福怕是要换一张大尺寸的了。
于是在婚礼之前的一个下午,明家一家人都去了之前的那家名叫‘记忆’的咖啡馆,拍一张属于所有人的记忆。
六个大人三个孩子,让咖啡馆内狭小的摄影棚变得有些拥挤,和蔼的法国爷爷看着这样和睦的一大家子脸上也是一直挂着明媚的笑容。四个男人西装革履的站在后面,两个女人和三个小孩自然就被他们保护在了中间。
拍照的瞬间是短暂的,但是留下的记忆确实永恒的。一家人难得会一起出门,一家子俊男靓女也惹得不少人为之侧目。还好有了顾轩,多了一辆车,不然明楼的一辆车都装不下这一大家子人。
小明歆紧紧趴在明诚的怀里,任凭曼丽怎么哄都不肯撒手,没办法,明诚只好抱着明歆坐在副驾驶,让明楼开着车,明镜习惯性的上了明楼开的车,明台自然也就跟了上去。曼丽和顾轩都理解他们的这种下意识,也就没介意,上了另一辆车。
“这小丫头是不是太黏你了。”明楼看着紧紧攥着明诚手指的明歆,不悦的说了一句。
“小孩子呀总是喜欢好看的,我们阿诚好看,歆歆就爱粘着他,对不对呀歆歆。”
明镜逗弄着小明歆,全然不顾明楼的醋意。明诚虽听出了话意,但是也故意不去搭理明楼,明教授最近的醋意是越来越大,似乎随着年龄的增长,情商反倒越发的下降了。用明诚的话说就是明楼真是越老越不正经。
不过明楼也不在乎明诚怎么说他,平日的时候依然和几个小孩子争风吃醋,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画画,喝咖啡,看书,逗弄明诚,明楼闲时的生活便是如此。明诚觉得,自己仿佛已经看到了明楼退休后的晚年生活,简单总结一下就是,老不正经。
一大家子的人总算回了家,明天就是明镜的婚礼,所以大家就早早的休息了。曼丽也总算把睡着的小明歆从明诚的身上扒了下来,顶着明楼的眼色赶紧和明台回了房间。
“阿诚,我头疼。”
“大哥,你早好了。别装。”
“唉,你呀,就不能装不知道么?”
“大哥你怎么越来越幼稚。”
“你惯的。”
“所以看来还是我的错喽。”
“不然呢?大姐都说你太惯着我了。”
“那我以后不惯了。”
“行,换我惯你。”
明楼无赖都无赖的浪漫四溢,明诚也是无可奈何,只好笑笑作罢。
“好了,早点睡吧,明天还有的忙呢。”
“时间过得可真快,一年又快过去了。家里多了这么多的人。”
“总比少了人好。”
“对,多总比少好。”
“阿诚,我又老了一岁了。”明楼前几天刚过了生日,最近这几天也总是在喃喃的说着这一句话。
“我知道,您都说了好几天了,先生。”
“我怕你忘了。”
“忘了什么?忘了你又老了一岁了么?”
“忘了我们又多走过了一年。”
明诚愣了下继而笑了出来。
“放心,我不会忘的。”
明楼将明诚拥在怀里,没有言语,没有思考,两个人就这样静静的相拥着,书房里还散发着明诚之前煮的咖啡的香气,在宁谧的夜里,两个人都相互品味着时间在彼此身上留下的风韵。
“阿诚,好久没见你弹琴了。”
自从明歆和明义出生后,为了避免孩子磕碰,明楼就把钢琴搬到了他和明诚的卧室。钢琴上依然摆着那个小女孩送的小熊。
“好,给你弹一会,然后我们就休息吧。”
“好。”
明诚坐在钢琴前,简单的调了下音,纤长的手指落在琴键上,一曲优美绵长的旋律应然而出,明楼记得这首曲子,这是当年他们在巴黎时,他第一次读到普希金的《致凯恩》的时候,明诚弹的曲子。当时明楼就说过这首词与曲简直就是天作之合,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明诚依然记得。
“当我忍受着喧嚣的困扰,
当我饱尝那绝望的忧患。
你甜润的声音在耳旁回荡,
你俏丽的面容令我梦绕情牵。
岁月如流,狂飙似的激情
驱散了往日的那些梦幻。
因你出现在我的生命,
我才有了神性,有了灵感,
有了生命、眼泪和爱恋。”
明楼磁性的声音吟诵着浪漫的诗歌,诗歌结束,明诚的曲子也划上了一个最后一个音符。
“大哥还记得这首诗啊。”
“你都记得我当然也记得。”
“可是你又乱改了几个字。”
“我没有啊,本来对于译文,业界就是各持己见,我只是觉得这样翻译最好,也最适合我们,阿诚,你弹的真好。”
“可以睡了吧,明教授。”
“好,休息吧。晚安。”
“晚安。”
岁月静静消逝,带走了曾经乌黑亮丽的双鬓,也带走了昔日耀眼的容颜,但是却带不走曾有过的那些回忆,琴键上的触碰的感觉,曾经甜蜜的诵吟,历经得越久反倒越发的清晰。
第二天的婚礼如期举行,明镜穿上顾轩亲自设计的服装后美得炫目,婚礼的形式没有一丝的奢华,简简单单中渗透着平凡的幸福。
婚礼结束后明镜就跟着顾轩去进行他们的蜜月之旅,顾轩决定带着明镜游遍整个欧洲,明镜自然高兴的同意了,为了节省时间两个人便从婚礼现场直接出发了。剩下的人自然也就回家休息了。
“我们要不要也去度个蜜月?”
明楼又一次发了孩子气,明诚也是习惯了。
“不去。”
“为什么?”
“奔波了这么多年,我只想和大哥安安稳稳的安居在一处。”
“你可真是好满足。”
“这样不好么?”
“好,我的阿诚是最好的,万里挑一。”
“老不正经。”
“夸你你还说我,没规矩,走,咱回家。”
就这样两个人携手往家的方向走去,人生短暂,能够真正和想要在一起的人相处的时间其实并不是很多,所以明诚想要的,不是和对方轰轰烈烈的越遍世界,而是安安稳稳的停在一个地方,慢慢的见证彼此老去的过程。
拈一指流年,守一份安然。居一处宁静,伴一人永年。
最好的浪漫,觉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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